什么是期權
期權(Option)又稱選擇權,是指賦予其購買者在規定期限內按雙方約定的價格(簡稱行權價格Strike Price)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某種標的資產的權利的合約。
期權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對等的:期權合約只賦予買方買賣合約標的資產的權利;賣方無此權利,但卻要履行在買方要求履約時買賣相應標的資產的義務。因此,期權買方需要支付給期權賣方一定的費用,作為期權賣方承擔義務的報酬,這個費用就是期權價格,也稱為權利金(Premium)。由于這種不對等,期權買賣雙方的風險收益也不相同,期權的買方,在付出權利金之后,其風險是有限的(即最大虧損為權利金),而收益則可能是無限的。
1.期權要素
一份期權合約至少包含如下四個基本要素:
(1)合約類型: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
(2)標的資產:合約中規定買方買進或賣出的標的
(3)行權價格:合約中規定買方可以以怎樣的價格買進或賣出
(4)到期日:合約中規定買方行使權力的期限。
上述四個要素結合在一起,就可以將一個期權合約與其它期權合約區分開來。
2.期權和期貨的比較
期權和期貨同屬于衍生產品,但是二者卻在多個方面表現不同:
(1)權利和義務不同。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被賦予相應的權利和義務,除非到期前平倉,這種權利和義務在到期日必須行使,也只能在到期日行使,期貨的空方甚至還擁有在交割月選擇在哪一天交割的權利。而期權合約只賦予買方權利,賣方則無任何權利,他只有在對方履約時進行對應買賣標的物的義務。特別是美式期權的買方可在約定期限內的任何時間執行權利,也可以不行使這種權利;期權的賣方則須準備隨時履行相應的義務。
(2)盈虧風險。期貨交易雙方所承擔的盈虧風險都是無限的。而期權交易賣方的虧損風險可能是無限的(看漲期權),也可能是有限的(看跌期權),潛在盈利是有限的(以期權費為限);期權交易買方的虧損風險是有限的(以期權費為限),潛在盈利可能是無限的(看漲期權),也可能是有限的(看跌期權)。
(3)保證金。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都須交納保證金。期權的買方則無須交納保證金,因為他的虧損不會超過他已支付的期權費,而期權賣方則也要交納保證金,與期貨交易類似。
(4)合約序列不同。期權除了不同到期月份外,還有不同的履約價格。
(5)套期保值的效果不一樣。運用期貨進行的套期保值,在把不利風險轉移出去的同時,也把可能的盈利轉移出去。而運用期權進行的套期保值時,只把不利風險轉移出去而把可能的盈利留給自己。